发布时间:2019-01-25 热度:
外资ICP许可证
外商投资电信业务许可证办理流程
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的注册资本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的外方投资者在企业中的出资比例,最终不得超过50%(除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的中方投资者和外方投资者在不同时期的出资比例,由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确定。
申请条件:
1、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2、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3、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4、根据企业所申请的业务不同对于注册资本要求不同。
5、有必要的场地、设施、技术方案以及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其中服务设施须设
在试验区内。
6、公司及其主要投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三年内无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
7、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的外方主要投资者应当具有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良好业绩和运营经验。
8、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所需资料:
1、中方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2、中方法人身份扫描件
3、调档章程
4、中方投资者营业执照和身份证
5、外方投资者提供登记证书(法人登记证书)
6、外方投资者自然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7、外方投资经营电信业务的许可证或者证明材料(这个我们可以协助指导)
8、公司的基本信息
审批完成后取得《外商投资经营电信业务审定意见书》,而后申请相应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违规处罚
申请设立外商投资电信企业,提供虚假、伪造的资格证明或者确认文件骗取批准的,批准无效,由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吊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并由原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的商务主管部门撤销其《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违反电信业务规定的,由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由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吊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并由原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的商务主管部门撤销其《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